为进一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,全面落实《中国共产党党校(行政学院)工作条例》和中央组织部《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》,坚持从严治院,深化作风建设,严明纪律规矩,结合学院工作实际,制定本规范。
一、坚持学院姓党,强化理论武装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培训组织管理全过程。以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目标,聚焦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,全面优化教学组织和学员管理,不断提升培训组织管理的科学化、精细化、专业化水平。
二、守好意识形态阵地,维护意识形态安全,不传播违反党的基本理论、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违反党中央决定的不当言论,坚决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思潮、错误观点;严格执行学院《关于加强学员意识形态安全的管理办法》,高度关注学员思想动态,及时防范、纠正、处理学员的不当言论。
三、坚决执行学院决策部署安排,履职尽责,真抓实干,不打折扣、不搞变通、不选择性执行。
四、维护教学计划严肃性,严格执行教学日程安排,组织学员外出教学活动时,不接受宴请,不安排与学习培训无关的活动。
五、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各项规定和工作纪律,对工作中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或者不宜公开的资料和信息,不泄露、不扩散、不传播。
六、与学员保持“亲”和“清”的关系,不接受、不赠送礼品、礼金、有价证券、支付凭证、纪念品和土特产等。
七、不和在院学员请吃、吃请,不通过学员获得课题研究项目及课题经费,不利用学员资源谋求不正当利益。
八、不利用工作关系和工作职权,由学员安排到学员工作地和单位进行私人性质的游览和接待活动。
九、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学员联谊会、同学会,不组织、不参与结业学员的联谊活动。
十、遵守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,净化个人朋友圈、生活圈,不做任何有损党的形象和学院形象的事。